2018年8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广安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8〕36号),现将文件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发展绿色金融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将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发挥巨大推动作用。2015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我国绿色金融体系。2016年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35项发展绿色金融的具体措施,成为我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基本法”,开启了系统性绿色金融制度体系建设进程。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省(区)部分地方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开启了我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的基层实践,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进入新阶段。2017年10月18日,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发展绿色金融。
发展绿色金融是经济绿色转型的重要推手,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汇聚新动能。绿色金融不仅能够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升经济增长潜力,解决“发展是硬道理”的问题,而且有助于加速经济结构的绿色转型,促进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互利共赢。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发展绿色金融决策部署,加快绿色金融发展,加大金融支持绿色经济发展力度,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广安金融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了《广安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
二、制定依据
《广安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主要起草依据为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川委发〔2016〕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8〕7号)等。
三、制定过程
2018年4月,市政府金融办牵头草拟《广安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期间多次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2018年6月,形成《广安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通过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和修改完善后,形成《广安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送审稿)》,呈送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改修订,随后印发实施。
四、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广安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共有四部分,分别为: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决策部署,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以金融支持支柱产业绿色改造升级为主线,坚持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协调,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通过金融组织、融资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制度等创新,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引导投资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部分:发展目标。到2020年,绿色信贷占比达到15%,绿色信贷(节能环保和服务项目贷款)年均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全市绿色企业累计实现债券融资15亿元、股权融资5亿元。全市绿色A股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达到20家。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
一是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深化间接融资。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建立绿色信息共享机制,创新绿色信贷产品服务,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强化信息披露。
二是积极推进绿色投资,扩大直接融资。支持绿色企业上市挂牌,支持绿色企业发债融资,引导投资绿色金融产品,积极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稳妥推进环境权益融资。
三是创新发展绿色保险,加强风险防控。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参与环境风险治理体系建设。
四是建立健全配套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绿色担保机制,注重绿色金融融智,加强宣传推广力度。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加强执法追责。
政策政策解读
关于《广安市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解读
2019/07/21 1.8w 阅读 26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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