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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十项整改任务)

2023/12/29 4.1k 阅读 378 点赞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市整改任务第二十五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邻水县人民政府提出。联系电话:15882177647;邮寄地址:邻水县鼎屏镇胜利街1号。

附件: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市整改任务第二十五项)完成情况表

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联系人:晋云东,联系方式:15882177647)

附件: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市整改任务第二十五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本地综合利用单位邻水县轩然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环评要求,违规接收污泥超过2000吨,环境风险隐患较为突出。

整改责任

单位

邻水县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要求,暂停接收污泥,妥善处置已接收的污泥,有效降低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1.督促该企业按环评要求严格落实分区建设、管理、防渗、喷淋除臭及废气治理等措施;指导规范管理台账和运行记录。

2.对该企业涉嫌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其整改,在未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对已收取的污泥落实围挡和专人值守,确保污泥不外泄。

3.加强监管执法,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该企业已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管理,建立并规范管理运行记录。

2.对该企业涉嫌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已完成,现企业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对收取的污泥设置了围挡,并安排了专人值守。

3.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确保不出现环境风险隐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