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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9/06/19 1.2w 阅读 273 点赞

2019年4月16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广安府发〔2019〕11号),从而在根本上改变了对中心城区的土地管理模式,加强了对土地管理的集中统一领导,对我市提高土地出让决策水平,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具有深远意义。根据政策解读有关规定,现就《通知》有关情况简要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一)出台背景。2016年,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供应权限被下放至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以下简称“两区三园区”)。从此,中心城区开始实行“市本级+两区三园区”多头供地模式,除市本级土地由原市国土资源局报市政府审批外,“两区三园区”政府及管委会根据划定的区域管理本辖区内的土地供应,土地交易结果报原市国土资源局备案。根据市政府安排,自2018年8月起,我市停止了“两区三园区”商服、商住用地供应。

(二)出台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二、目标任务

解决中心城区土地管理秩序混乱、土地收益严重偏离预期、土地综合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形成中心城区土地集中统一管理格局,实现土地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有四点,第一点为“规范编制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主要内容是改变现行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编制模式,“两区三园区”年度国有土地供应计划需报市级统筹,同时对华蓥市年度土地供应实施总量控制。第二点为“严格土地供应程序”,主要内容是将“两区三园区”城市规划区内土地供应权限收回市级,并对收回权限后土地供应的具体程序进行明确。第三点为“强化供地时序管理”,主要内容有两点,一是强调先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再推出成熟地块;二是提出建立供地方案季度报送制度,并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第四点为“强化土地供后监管”,提出健全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制度的具体举措,加强对闲置土地的处置。

四、涉及范围

该文件涉及的范围为市中心城区,包含市本级、广安区、前锋区、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城市规划区范围。

五、新旧政策差异

从2016年以来实行的“市本级+两区三园区”多头供地模式转变为市政府统一领导、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一组织的集中统一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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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