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二项整改任务(市整改任务第27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邻水县人民政府提出。联系电话:18282601208;邮寄地址:邻水县鼎屏镇胜利街1号。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二项(市整改任务第2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表
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3日
(联系人:谢琼,联系方式:18282601208)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二项(市整改任务第2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任务 | 《邻水县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市整改任务第27项):邻水县原长滩乡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因洪水倒灌和长期浸泡已损毁;原护邻乡项目于2018年6月工程项目移交前已损毁,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报请在原址重建,原有设备已拆除丢弃。 |
整改目标 | 确保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整改措施 | 1.检修维护丰禾镇长滩社区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并视其污水收集情况适时启动运行,将其作为污染防治能力后备战。 2.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 |
整改完成情况 | 1.邻水县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了该站停运(邻府议〔2021〕14号),现已停运,视情况启动。 2.加强日常维修管理,确保保持正常运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