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1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8〕28号)印制实施,现将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要求,有效压实食品安全的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助推食品企业发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据《2018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广安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并印发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
二、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食品安全战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统领,以“双安双创”为抓手,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有效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三、主要内容
《广安市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共五个部分十八项工作内容,分别从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风险、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等方面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主要内容包括:
(一)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二是强化工作评议考核;三是增加公共财政投入。
(二)全面加强食品安全治理。一是强化源头治理力度;二是加大农业产品监管;三是加强粮食质量监测与监管;四是加快餐厨废弃物处置和运收体系建设;五是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六是持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七是强化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三)严格管控食品安全风险。一是风险联防联控;二是加强抽检监测力度;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二是开展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完善“双安双创”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