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承担的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广安市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第十七项整改任务(市整改任务第37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邻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出。联系电话:0826-3222882;邮寄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渝邻大道与环城路东一段邻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511室收。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七项(市整改任务第3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表
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荣浩,联系电话:13880321030)
附件: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第十七项(市整改任务第3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表
| 整改任务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进不彻底。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关于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5年内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提高8个百分点。但广安市经济信息化部门在重点行业工业固废减量、转化、集中综合利用等方面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逐年降低,2019年不足50%。 |
| 整改责任单位 | 邻水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 整改目标 | 建立健全工业固废减量、转化、集中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拓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综合利用率。 |
| 整改措施 | 县经济信息化局牵头,查找全县工业固废在减量、转化、集中综合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科学合理制定工业固废减量、转化、集中综合利用方案,提高综合利用率,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邻水县已开展排查,未发现大宗工业固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