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邻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第二轮第五项整改任务)

2023/12/20 1.9w 阅读 327 点赞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邻水县人民政府反馈。联系电话:18782644660;邮寄地址:邻水县鼎屏镇胜利街1号。

附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市整改任务第1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联系人:任宇,联系方式:18782644660)

附件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市整改任务第10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未科学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广安市岳池县人民政府、武胜县人民政府、邻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岳池县长滩寺河流域水环境分段治理工作方案》《长滩寺河 (武胜段)污染治理工作方案》等系列整改方案,对大洪河、长滩寺河等小流域开展综合治理。督察发现,大洪河、长滩寺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措施不落实,协同配合不紧密巡查监管不严格,未科学推进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药剂投加委托监测等配套治理措施,导致生活污水直排、溢流入河现象依然普遍。

整改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邻水生态环境局,大洪河沿线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大力实施大洪河流域综合治理,规范运营沿岸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污水管网,确保达标排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组织开展大洪河流域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沿岸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配套管网、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工业污染源等专项排查整治,在2021年6月底前建立问题整治清单,每月动态更新。

2.按照问题整治清单要求,分类施策,在2021年8月前完善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并实施整治。

3.推进大洪河沿岸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4.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严格水质监测预警,为流域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5.加大河长制巡河工作力度,建立大洪河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县级河长联系单位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原因,查找问题,进一步优化整治措施,督促整治到位。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开展了污水“四排”专项排查,并建立了整治清单,每月动态更新。

2.邻水县河长制办公室根据问题清单,于2021年6月18日印发实施了《大洪河流域综合治理整改方案》(邻河长制办发〔2021〕20号)。

3.邻水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所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监督性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确保了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

4.每季度开展一次水质监测,2021年1-11月,大洪河年平均水质稳定在Ⅲ类。

5.县镇村三级河长按照基层河长巡河制度,定期开展巡河,发现问题,及时研究、交办整改落实,2021-2023年大洪河年平均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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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