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2日,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广安府发〔2019〕21号),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制定依据
(一)起草背景。2019年6月26日,广安市召开了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行了重点研究部署,明确提出要“抓紧起草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能力和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要求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相关规定,并吸取借鉴省内外及行业有关经验做法:一是江西省、山东省烟台市等地已印发了类似的文件。二是广元市政府连续三年分别投入1000万元专项经费,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三是重庆市、德阳市针对消防救援职业特点建立了专门职业保障办法。四是高强度、高风险的警察行业有专门的职业津贴保障办法。紧密结合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现状,经多次讨论及征求各相关单位修改意见,形成《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一)起草过程。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习近平总书记训词为指引,着眼谋长远、抓大事、办实事、求实效,始终瞄准队伍转型升级的关键点,围绕“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需要,赓即组建《实施意见》起草专班,反复下到基层开展专项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磋商。支队长卢昌伟、政委黄建智先后8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登门走访了相关重点部门,确保《实施意见》出台各个环节的高效顺畅。
(二)征求意见情况。《实施意见》于8月23日,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向市直机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标题为“广安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能力和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共采纳27个单位和部门的12条具体修改意见。
三、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决策部署为统领,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统筹力量、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政策保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到2021年,建成一支体系完备、指挥顺畅、专业精准、协同高效,能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的广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从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多种形式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科学技术和人才队伍建设等3方面,提出了11个“加强”,明确了三年建设的总体规划,着力建成一支体系完备、指挥顺畅、专业精准、协同高效,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需要的广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在建强“尖刀”力量方面,主要依托“国家队”力量,建强水域、化工、高层、地震地质、交通事故等专业救援队并按照标准配齐装备器材。在壮大多种形式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方面,明确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消防文员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等“四支队伍”建设。在信息技术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应急通信能力建设、应急救援人才队伍建设等4大关键领域结合应用,推动信息化条件下应急救援工作转型升级。
主要内容充分结合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广安自然灾害事故多发频发,针对性的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利于增强广安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二是应急救援队伍特别是消防救援队伍具有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的职业特点,机构改革后,需要针对这个职业特点,重构保障体系,从而留住专业人才,确保应急救援能力维持在较高水平。三是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确定的主要精神和原则,参照省内外和其他行业的经验,对已有做法在政策上予以明确;对于上级未明确的政策,在《实施意见》做了原则性的阐述,为衔接上级政策预留了空间。
一、起草背景及制定依据
(一)起草背景。2019年6月26日,广安市召开了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专题会议,就贯彻落实全省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行了重点研究部署,明确提出要“抓紧起草全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能力和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要求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相关规定,并吸取借鉴省内外及行业有关经验做法:一是江西省、山东省烟台市等地已印发了类似的文件。二是广元市政府连续三年分别投入1000万元专项经费,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三是重庆市、德阳市针对消防救援职业特点建立了专门职业保障办法。四是高强度、高风险的警察行业有专门的职业津贴保障办法。紧密结合全市应急救援队伍现状,经多次讨论及征求各相关单位修改意见,形成《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一)起草过程。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以习近平总书记训词为指引,着眼谋长远、抓大事、办实事、求实效,始终瞄准队伍转型升级的关键点,围绕“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需要,赓即组建《实施意见》起草专班,反复下到基层开展专项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磋商。支队长卢昌伟、政委黄建智先后8次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登门走访了相关重点部门,确保《实施意见》出台各个环节的高效顺畅。
(二)征求意见情况。《实施意见》于8月23日,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向市直机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政府、园区管委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标题为“广安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提升应急能力和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共采纳27个单位和部门的12条具体修改意见。
三、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决策部署为统领,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统筹力量、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政策保障,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到2021年,建成一支体系完备、指挥顺畅、专业精准、协同高效,能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救援任务需要的广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从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多种形式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科学技术和人才队伍建设等3方面,提出了11个“加强”,明确了三年建设的总体规划,着力建成一支体系完备、指挥顺畅、专业精准、协同高效,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职能任务需要的广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在建强“尖刀”力量方面,主要依托“国家队”力量,建强水域、化工、高层、地震地质、交通事故等专业救援队并按照标准配齐装备器材。在壮大多种形式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方面,明确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微型消防站、消防文员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等“四支队伍”建设。在信息技术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出了以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应急通信能力建设、应急救援人才队伍建设等4大关键领域结合应用,推动信息化条件下应急救援工作转型升级。
主要内容充分结合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广安自然灾害事故多发频发,针对性的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有利于增强广安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二是应急救援队伍特别是消防救援队伍具有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的职业特点,机构改革后,需要针对这个职业特点,重构保障体系,从而留住专业人才,确保应急救援能力维持在较高水平。三是依据有关政策法规确定的主要精神和原则,参照省内外和其他行业的经验,对已有做法在政策上予以明确;对于上级未明确的政策,在《实施意见》做了原则性的阐述,为衔接上级政策预留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