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9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广安府发〔2020〕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2019年10月,国务院以国发〔2019〕24号文件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2019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发〔2019〕33号文件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2020年1月17日,省委书记彭清华在省统计局《关于四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信息,是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细周密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准确完整。”1月20日,市委书记李建勤在省委领导批示通知(批示通字〔2020〕3号)上批示:“请志文同志牵头落实相关工作。”1月23日,市长曾卿批示:“认真按规定和要求组织这项工作,把清华书记批示精神落到实处”。1月21日,常务副市长徐志文批示:“请呈建勤书记、曾卿市长阅示。市统计局要切实统筹抓好相关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把普查工作抓实。”
二、主要内容
(一)目的意义: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四)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开展普查各项、各阶段工作。
2.确保数据质量。要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对普查各个环节严格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3.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4.做好普查组织实施。一是构建工作机制。成立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三是落实经费保障。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地要根据普查对象数量及工作难易程度,按照满足工作需要、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确定普查经费总量,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四是保证人员力量。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条件的地方,可组建专业化普查队伍攻坚克难。五是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2019年10月,国务院以国发〔2019〕24号文件印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对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了部署。2019年12月,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发〔2019〕33号文件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人口普查工作进行了相应安排。2020年1月17日,省委书记彭清华在省统计局《关于四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相关情况的报告》上批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等信息,是研究制定人口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细周密开展普查工作,确保普查数据准确完整。”1月20日,市委书记李建勤在省委领导批示通知(批示通字〔2020〕3号)上批示:“请志文同志牵头落实相关工作。”1月23日,市长曾卿批示:“认真按规定和要求组织这项工作,把清华书记批示精神落到实处”。1月21日,常务副市长徐志文批示:“请呈建勤书记、曾卿市长阅示。市统计局要切实统筹抓好相关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把普查工作抓实。”
二、主要内容
(一)目的意义:全面查清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四)普查内容: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1.坚持依法普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扎实开展普查各项、各阶段工作。
2.确保数据质量。要严格执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紧紧围绕普查数据质量这一核心要求,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加强工作检查和质量抽查,对普查各个环节严格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3.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4.做好普查组织实施。一是构建工作机制。成立广安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协调工作。二是加强部门协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三是落实经费保障。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各地要根据普查对象数量及工作难易程度,按照满足工作需要、确保普查顺利完成的原则,确定普查经费总量,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四是保证人员力量。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条件的地方,可组建专业化普查队伍攻坚克难。五是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组织和具体实施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