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四川省烧结砖瓦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工作方案》,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烧结砖瓦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222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烧结砖瓦产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5〕24号)要求,经岳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岳池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无企业和群众提出异议。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在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现对岳池县大梁子建材有限公司7500(万标砖/年)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岳池县大梁子建材有限公司7500(万标砖/年)产能置换方案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