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是我市按照中省安排部署,结合广安实际,出台的一个关于全面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将为全市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一、《方案》出台背景
2019年11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川办函〔2019〕69号),在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县级城市(含县城)、乡镇和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工作部署,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全面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二、《方案》出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广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以及成都、德阳、广元等省内市州出台的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市餐厨垃圾实现单独收集、运输、处理;主城区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广安职业技术学院、承平盛世1期、宏志大道和中桥街道办事处解放社区基本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
到2022年,主城区及各区市县(园区)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和收集设施全覆盖。
到2025年,主城区及各区市县(园区)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包括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完善机制,创新发展;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等四个方面。第三部分为工作目标,在2020年、2022年和2025年三个时间节点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第四部分为实施对象,对强制分类单位和引导分类单位进行了区分。第五部分为主要任务,包含推动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新风尚、切实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和统筹推进其他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四大方面。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法规制度、坚持“共同缔造”、加强监督考核五个方面。在附件中对相关用语含义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