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水路运输市场良好秩序,强化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交函〔2022〕67号)、《四川省航务海事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水路运输市场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航海运函〔2026〕3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广安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等级初级结果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6年3月17日至3月23日止。
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广安市交通运输局提出书面申诉。并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和电话,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0826-2332055。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上段2号801室。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