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四川省第十五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开幕式期间空域安全,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全力保障省运会开幕式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省运会开幕式期间我市加强“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特征的航空器,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低空飞行航空器及器具。
二、管控区域和时段
(一)管控区域。广安市广安区、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
(二)管控时段。2026年7月5日零时至2026年7月5日24时、2026年7月13日零时至2026年7月17日24时。
三、管控措施
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飞行任务的除外。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