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邻水县首届“感动邻水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的
公告
为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展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帮助社会和个人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首届“感动邻水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选条件和标准
(一)必备条件。候选人必须是邻水籍人士(包括在邻水县内生活、工作和在外地工作、生活的人士)或在邻水县内生活、工作的非邻水籍人员;人物事件发生在2012年12月前,或人物在2012年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助于鼓舞士气、凝聚人心,推动形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正能量。
(二)推选标准。候选人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2.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3.在本职岗位或本行业、本领域具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
4.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
5.以个人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作出突出贡献;
6.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三、组织领导
县上成立“感动邻水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活动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负责本次活动相关工作。
四、表彰名额
本次“感动邻水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活动拟表彰10人。若表彰人数不足或事迹特别突出的人物较多,可按拟表彰名额上下浮动。
五、推选程序
1.推荐申报。广大干部群众可向本单位或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推荐他人和自己,也可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截止时间为 3月 15日 18:00。联系电话:0826-3238528。
2.评选程序。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将按各级推荐、组委会办公室初审、评委初评、公众投票、评委投票、组委会研审、征求意见、县委县政府审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3.通报表彰。6月下旬,由县委县政府作出表彰决定,并隆重举行颁奖典礼。
2013 年2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