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的完成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规定,现对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
工程任务:采取新建、加固堤防和护岸工程等工程措施,进一步完善防洪工程体系,提高城镇防洪标准,保障工程保护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整治河岸、稳定岸坡,减少水土流失;促进城市交通建设发展、改善航道;改善沿江城区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工程概况: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涉及甘孜州、宜宾市、泸州市、广安市4个市州,工程区域分布在长江、金沙江、定曲河、巴楚河、横江、岷江、永宁河、赤水河、御临河等长江干支流,整治岸线总长约95.2km。
其中,广安市防洪治理工程整治岸线总长17.48km,仅涉及邻水县县城区段一个工程段,新建护岸16.07km,护岸加固1.41km。
工程投资:长江上游干流四川段防洪治理工程总投资391475.94万元,其中广安市邻水县工程总投资39768.32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安市邻水县水务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826-3222291
邮箱:599018129@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李工
电话:027-82926432
邮箱:lixi82@163.com
四、环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首先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环境减缓措施,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告书报送审批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做出对相关意见采纳和不采纳的说明,同时根据各方面意见完善环境影响报告书。
(2)各阶段工作安排
准备阶段:收集、研究有关文件,开展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一次信息公示。
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开展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正式工作阶段将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二次信息公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意见主要调查内容
1)对本工程涉及区域环境状况与存在的主要问题的看法;
2)对本工程建设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影响的看法;
3)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方面的意见。
4)其它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2)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