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2025年版)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49号)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市本级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2026年度市本级建设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定于2026年9月启动,并委托“广安市广安区建筑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建筑工程中评委”)组织实施,相关要求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通知公告”栏中《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建设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其中市本级申报人员范围为市直属企、事业单位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已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了人事档案代理的其他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该中心申报职称评审。经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中市直属企业原则上是注册场地在城南片区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
一要认真准备。各申报人员及推荐单位审核人员要认真学习《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广安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广委办〔2018〕81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安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6〕48号)等文件精神,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严格按评审工作通知及其附件的要求,精心准备,选择“广安市广安区建筑工程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在“评价方式”模块选择“省内委托评审”申报。民营企业工程技术人才拟按广安人社办〔2026〕48号文件申报的,在系统政策倾斜处选择“绿色通道”申报。
二要诚信推荐。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个人信息、思想政治表现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诚信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三要及时申报。各申报人及推荐单位要严格按评审工作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申报、审核及推荐。根据评审工作通知要求,我局初审后资料需提交市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部门初次审核后提交区建筑工程中评委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18:00;经区建筑工程中评委返回修改完善后,市人社部门再次提交区建筑工程中评委的截止时间(即评审委员会最终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18:00。请各申报人员及用人单位为我局和市人社部门审核预留好时间,避免因时间来不及错过本次申报。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将申报人的资料推送到我局后,应及时将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中附件6所列2-12项资料原件交我局审核,审核通过的我局才将其申报资料推送至市人社部门。区建筑工程中评委审核通过(系统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各用人单位应尽快将《评审表》和《综合材料》及申报花名册(含Excel电子版)报我局汇总,我局接收《评审表》等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1日(星期三)18:00,逾期未提交纸质材料视为申报人员自愿放弃申报。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1号)719室、513室。联系电话:0826-2360196、2321369。
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