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3〕15号)和四川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再关闭一批小煤矿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煤重组〔2014〕2号)等要求,经企业主动申请、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邻水县黎家乡兰家沟煤矿(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邻水县兰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兰家沟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510000201012
1120097585)和邻水县牟家镇金鹰煤矿(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邻水县金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鹰煤矿,采矿许可证号:C5100
002010121120103779)予以关闭。
特此公告
邻水县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