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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2021/04/02 2.8k 阅读 159 点赞


为促进邻水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规范化实施,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0〕186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1〕11号)以及邻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邻水县农业生产托管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批复》(邻府复〔2021〕7号)等文件要求,需面向本县遴选一批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为项目承接实施主体。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邻水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补助内容及标准

项目名称:水稻生产机耕服务项目,分2022年春耕和2021年冬耕两个作业段。

实施范围:东槽片区和西槽片区水稻生产主产区;

实施规模:4万亩;

平均补助标准:36.5元/亩;

补助金额:146万元。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能为水稻种植小农户提供机耕作业服务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二年以上,有工商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号。

2.具有机耕生产托管1000亩以上的服务能力。

3.具备完成机耕生产托管服务的各类作业机具、配套设施及人员。

4.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项目实施区域种植户提供机耕作业服务。

5.具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6、须在中国农服平台登记注册,且通过审核已纳入服务组织名录库。

三、申报材料组成

1.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固定办公地点、农机具存放地和机耕服务作业设施设备的图片资料;

4.作业人员信息表;

5.财务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和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6.除首次申报社会化服务主体之外,需提供已参与社会化服务且加盖鲜章的作业合同复印件。

四、其他要求

各申报主体要按序组织好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于2021年4月16日17时前上报至邻水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县农业农村局将及时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资格和服务能力评审,最终遴选出一批合格的服务主体,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报名地点:邻水县农经站

联系人:吴晓玲、张先奇、曾姣

联系电话:0826-6922863

附件:1.邻水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x 

2.邻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作业人员信息表

3.邻水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拥有农机具信息登记表

4.邻水县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能力综合评选办法

特此公告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