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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邻水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申报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2024/01/05 5.3k 阅读 275 点赞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启动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界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所在建筑依法取得合法产权手续,并且依法通过消防验收的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应依法主动向县消防救援大队申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经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确定后,经由县应急管理局报县人民政府备案。

二、申报要求

2023年已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可以直接确定为2024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因单位规模等级下降、关闭、破产、停业、兼并调整等不再符合《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或者经2023年检查、核查发现未依法取得合法产权、消防验收意见书等相关手续的单位、场所,将不再列入重点单位监管范围。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由社会单位(企业)自行负责,被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予以重点管理。凡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而未按规定依法申报的,因单位自身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逃避消防执法监管导致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法律责任自负。

三、申报途径

各申报单位应于2024年1月20日18:00前,将加盖本单位印章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及所在建筑(场所)的合法产权证明(扫描件),报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邻水县鼎屏镇环城路东四段123号,联系电话:0826-8981119。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邻水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月5日

相关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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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