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安市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现向社会公布打击非法集资重点领域和线索举报方式。
一、重点领域
民间投融资中介、第三方财富管理、“伪私募”“伪金交所”、金融领域非法中介、理财、股权众筹等投融资领域,养老、涉农、商贸服务等传统领域,虚拟货币、区块链、文化旅游、影视投资、解债服务、生物科技、云养殖、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以及假冒、挂靠央企、国企、中直机关、事业单位和打着“产登公司”“拍卖公司”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
二、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融资租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1.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12.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三、线索举报电话
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集资行为,请按相关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县财政局:0826-3215291
县公安局:0826-3234625
县信访局:0826-8981910
邻水金融监管支局:0826-3238777
邻水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