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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2020/01/02 6.5k 阅读 320 点赞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务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我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数字型政府,根据《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技术方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四川省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12月19日印发了《广安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建立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初步实现政务服务“好差评”数据线上线下汇聚;到2020年12月底,全面建立全省标准统一制定、数据统一汇聚、评价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好差评”体系,确保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内容

  “好差评”评价主体是谁?

  《方案》明确了“好差评”评价主体为在各政务服务机构办理政务服务的企业群众。

  “好差评”评价对象是谁?

  《方案》明确了“好差评”评价对象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务服务的各级部门。

  “好差评”评价等级有哪些?

  《方案》明确了“好差评”分为五个等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其中后两个等级为差评;调查暗访评价包含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情况、推动“差”评整改、办理举报投诉、疏解堵点问题、处置政务舆情等作出的评价。

  “好差评”评价范围是什么?

  《方案》明确了“好差评”适用范围,将各级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以及广安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转办各区市县(园区)、市级各部门的各类群众来电办理情况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纳入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和各级实体政务服务机构运行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以及12345热线办理等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重点评价线上办事服务效率、办事便捷度、平台操作性,线下办事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态度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推动工作落实情况。

  “好差评”评价方式有哪些?

  《方案》明确,评价主体可通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政务服务做出“好差评”。线上评价渠道为四川政务服务网APP、天府通办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二维码等多种评价方式自主进行评价。线下评价渠道为各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在办事窗口提供评价器或者张贴评价二维码,供在政务服务大厅现场办事的企业群众通过评价器或者通过微信小程序、支付宝扫评价二维码进行评价。开通自助服务终端“好差评”功能,企业群众可直接在自助服务终端进行评价;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聘请政务服务监督员、回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来电群众等方式进行评价。线下评价数据统一汇聚到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调查暗访评价渠道为各级要组织开展实地暗访督查,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推进解决;市县两级每年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做好调查结果运用。

  “好差评”评价结果怎么运用?

  《方案》要求,对于企业群众反映的“差评”要加强反馈整改机制,及时梳理“好差评”情况,并将“不满意”“非常不满意”等“差评”问题转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对存在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短时间内解决的,应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在15个自然日内回复,确保回复率达100%。各级“好差评”管理机构对已办结的“差评”问题,要开展回访,确保回访率达100%,要调查分析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好差评”定期通报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建立“好差评”评价结果定期通报制度,对连续排名靠后的部门进行通报,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差评”复核纠正机制,各级政府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级有争议的政务服务“差评”进行复核,查处弄虚作假“好评”和“恶意”差评,保证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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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