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安市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广安府办规〔2022〕10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试行)》〕已到期,为全面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能力,完善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助力广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等精神,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若干政策》。
二、必要性和依据
(一)必要性。一是《若干政策(试行)》已到期。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中明确了“2025年以前全部取消专利授权的各类财政性资助”。
(二)主要依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四川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六个部分、二十条具体条款。
第一部分为支持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主要是鼓励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鼓励企业加强商标国际注册、鼓励地理标志培育。
第二部分为支持知识产权高效益运用。主要是支持建设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支持专利技术向标准转化、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提升专利价值、支持参加知识产权推广活动。
第三部分为支持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主要是支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保险业务、支持企业依法维权、加强维权保护平台建设。
第四部分为支持知识产权高品质服务。主要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鼓励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知识产权宣传培训、鼓励实施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和利用。
第五部分为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管理。主要是支持企业提升管理能力。
第六部分为其他事项。明确了有效期限、实施部门等。
四、实施时间
《若干政策》自2026年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