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1月25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 2025/01/27 2.0w 阅读 71 点赞 查看原文经会商研判,预计1月25日起气象条件将进一步改善,根据《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4〕23号)规定,决定于1月25日12时,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25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