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川自然资发〔2024〕31号)和《四川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川规委会办〔2025〕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于2025年9月启动了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局部优化(含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工作,现已形成规划草案。为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现按程序将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7日—12月8日。希望关注广安城市发展的各界人士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座机):0826-2166992
地址: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193号)
附件:《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局部优化(含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草案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6日
附件:《广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局部优化(含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草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