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管理,持续推进道路运输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2号)等规定,现将2025年度广安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20日至4月28日。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反馈至广安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科。
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0826-—2335057,电子邮箱:6228549@qq.com。
附件:2025年度广安市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