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7日在广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市人大预算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月8日,市人大预算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市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广安市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市财政局根据初步审查意见,修改形成了《关于广安市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期间,市人大预算委员会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再次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预算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市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安市2026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本次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调整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78.54亿元变动为81.34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22.02亿元变动为33.07亿元,其余无变化。
为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刚性,防范财政风险,预算委员会建议:
一是做精项目前期储备。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切实把好项目“入口关”,抢抓“十五五”规划开局的政策窗口期,做深做实项目前期论证和储备工作,完善土地、规划、环评等要素保障,确保申报项目成熟一个、发行一个,推动获批债券额度全部落地、足额使用。
二是抓实项目运维管理。要坚决纠正“重争取、轻管理”不良倾向,建立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在抓好工程建设的同时,同步谋划运营和管理。要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项目不仅“建得好”,更能“管得好、运营好”,真正发挥民生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是筑牢风险防控防线。健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紧盯高风险区域、重点领域,做到风险隐患早识别、早处置。压实各级偿债主体责任,统筹财力,足额安排偿债资金。持续规范举债融资行为,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