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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2026年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2026/06/02 8.6k 阅读 425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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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分局

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

广安市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安市广安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6年中、高考期间禁止噪声污染的通告


2026年6月7日—9日和6月12日—14日,分别是全国普通高考和我区中考时间,为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间

(一)备考阶段:6月1日至6月6日、6月10日至6月11日,每日21:00至次日7:00、12:00至15:00禁止各类噪声作业及活动,抢修、抢险除外;

(二)考试阶段:高考期间(6月7日至9日)、中考期间(6月12日至14日),全时段禁噪。

二、禁噪范围:广安区城区,枣山、协兴、官盛、花桥、恒升、石笋场镇。

三、禁噪要求

(一)在街道、广场、公园、小区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或打陀螺等娱乐活动的时间不得早于9:00、不得晚于20:00。各类室内文娱活动应严格控制音量,避免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二)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场所、演出场所、KTV等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三)除紧急抢险工程外,各考点周围10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在2026年6月7日—9日、6月12日—14日禁止施工作业。城区其他区域在建工程,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并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21时至次日7时,中午12时至15时全面禁止施工作业)。

(四)禁止室内装修、铝合金加工、石材加工、木材加工、货物装卸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禁止商户、摊贩等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设备发出噪声的行为,室内经营不得产生噪声污染,沿街商铺严禁占道经营。

(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格控制机动车辆鸣笛噪声(救援等应急车辆除外)。

(七)禁止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噪声污染的,综合执法、公安、生态环境、文化广电旅游、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肃查处

五、禁噪期举报电话:12345。

2026年6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