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广安市“改革增效年”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6/05/20 1.7w 阅读 310 点赞

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广安市“改革增效年”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拟表彰我市“改革增效年”行动先进集体74个、先进个人144名,现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广安市委改革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6—2347551,电子邮箱:gaswggb@163.com,通讯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思源大道1号,邮政编码:638000。

中共广安市委改革办

2026年5月20日

广安市“改革增效年”行动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doc  

广安市“改革增效年”行动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