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八厅局印发的《关于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应急〔2019〕178号)和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等九厅局印发的《四川省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方案》(川应急〔2020〕31号)文件要求,经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主动申请、邻水县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和脱困升级领导小组研究,并经十九届邻水县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决定对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小庄子煤矿(营业执照名称: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3723237095W;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邻水县小庄子煤矿,采矿许可证号:C5100002010121120100518;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邻水县小庄子煤业有限公司邻水县小庄子煤矿,编号:(川)MK安许证字〔2020〕5116231992B。核定生产能力5万吨/年,属生产矿井)实施永久关闭。
特此公告。
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