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华蓥山隧道及引道工程(邻水段)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3/07/24 5.5k 阅读 542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经邻水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拟征收邻水县城北镇、鼎屏镇2个镇3个村7个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范围及面积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本批次具体征收土地范围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面积。本批次拟征收邻水县城北镇、鼎屏镇2个镇3个村7个组的集体土地16.0312公顷(240.468亩),详见下表(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

用地

未利

用地

区

镇

村

组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

用地

广安市邻水县

城北镇

翠柏村

4

2.7397

2.4847

1.0884

0.1333

0.9007

0.3623

0.2327

0.0223

9

2.0289

1.7631

0.8917

0.0136

0.7741

0.0837

0.2658

鼎屏镇

石坝村

10

1.1994

0.0599

0.0259

0.0239

0.0101

1.1395

13

3.5591

3.3826

0.4551

2.6097

0.3178

0.1765

集体

0.6663

0.0768

0.0757

0.0011

0.5895

同心村

4

1.4818

1.4742

1.0601

0.0070

0.4071

0.0076

广安市邻水县

鼎屏镇

同心村

7

0.1856

0.1856

0.0921

0.0737

0.0198

8

4.1704

3.4131

2.3434

0.1706

0.8991

0.7462

0.0111

合计

16.0312

12.8400

5.9567

0.1708

4.6115

2.1010

1.2523

1.9389

二、征收目的

本批次土地征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于华蓥山隧道及引道工程(邻水段)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它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除依法婚嫁、生育的人口外,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抢种、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26—3238388。

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