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寄卖(售)行违规经营典当业务的风险提示

2024/03/18 5.3k 阅读 186 点赞

近期,我县部分寄卖(售)行打着“典当行”名义擅自开展典当、抵押、贷款、垫资过桥等金融业务,个别寄卖(售)行通过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平台进行违法宣传,诱导广大市民投资加盟,存在高息放贷和非法集资的风险。

我国实行金融业务特许经营制度,任何机构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不得开展典当、发放贷款、吸收存款等金融业务。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本)》《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四川省典当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引》(川金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属于行政许可事项,未获得《典当经营许可证》的不得开展典当业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等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寄卖(售)行是一般工商企业,不持有金融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典当等金融业务。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部分寄卖(售)行非法从事“典当”等业务风险,进一步规范典当行业秩序,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有融资需求的消费者在选择典当业务时,请选择同时持有《营业执照》《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典当企业,增强辨别和防范非法“典当”业务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非法“典当”活动,防止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社会公众特别是持牌典当行如发现寄卖(售)行有非法从事“典当”业务的,请及时向我县监管部门举报。

邻水县金融工作局:0826—3222411

邻水县市场监管局:0826—3223576

邻水县公安局:0826—3222295

举报邮箱:lsxjrgzj@163.com

邻水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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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