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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2025年度广安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结果的公示

2026/04/13 1.3w 阅读 301 点赞

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2025年度广安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9日至4月20日。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反馈至广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  

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0826—2335057,电子邮箱:6228549@qq.com。

2025年度广安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