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将2025年度广安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6年4月9日至4月20日。如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反馈至广安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科。
联系人:刘艳,联系电话:0826—2335057,电子邮箱:6228549@qq.com。
2025年度广安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结果汇总表.xls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3日